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30日對外發布《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了未來幾年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一系列目標任務,提出到2017年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得到遏制,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削減,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其中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40%左右。
治理
規劃提出實施國土生態整治、清潔水、大氣污染防治等一批重點工程,將治理需求切實轉換為工程措施,在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同時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加快發展
清潔能源
2017年底前,京津塘電網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占電力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5%;北京市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10%以下。
污染源
綜合防治
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016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防治機動車污染
2015年底前,京津冀全范圍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到2017年,全部淘汰京津冀地區的黃標車。
底線
規劃劃定了京津冀地區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消耗上限,將逐步增加生態空間和改善環境質量作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剛性約束條件。
空氣質量
底線
到2017年,京津冀地區PM2.5年均濃度應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水環境
質量底線
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III類,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73%。
資源消耗
上限
2015年至2020年,京津冀地區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速度顯著低于全國平均增速,其中煤炭消費總量繼續實現負增長。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用水總量控制在296億立方米,地下水超采退減率達到7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