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口岸首單享受檢驗檢疫新政貨物"1分鐘"入境
發布日期:
2017-11-02
來源:
津濱網
作者:
胡淼
11月1日上午8:39,天津某進口貨代公司的王經理來到天津檢驗檢疫局國航辦事處檢務窗口,為一批來自厄瓜多爾的巴爾沙木制拼接塊報檢。該貨物符合享受審單放行的政策,檢驗檢疫人員不到一分鐘就完成了該批貨物的審單合格評定,直接對這批貨物予以通關放行。“這批貨走完整個檢驗檢疫流程,用了不到一分鐘,時間上節約了,貨物在港口的存儲費用也大大節省了!”王經理說。
據了解,天津檢驗檢疫局的這個審單放行新政策,是質檢總局近期發布的一系列法規的具體體現。近期,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簡化檢驗檢疫程序提高通關效率的公告》《出入境檢驗檢疫流程管理規定》《檢驗檢疫抽批比例和流程時限》,相關政策措施自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政策措施旨在對貨物風險、企業信用實施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合格評定程序科學簡化檢驗檢疫流程,預計八成貨物可以實現審單直接放行,大大降低企業成本。
審單放行,是指根據貨物風險高低和企業信用水平,在企業出具合格保證的基礎上,按照檢驗檢疫規則布控要求,對未抽中現場和實驗室檢驗檢疫的出入境貨物,經審單符合要求直接實施簽證放行的工作模式。推行檢驗檢疫審單放行工作,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質檢總局有關部署要求,提高檢驗檢疫工作效率的重要改革措施。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天津檢驗檢疫局對應實施檢驗檢疫的出入境貨物,在實施貨物風險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合格評定程序科學簡化檢驗檢疫流程,大幅降低現場和實驗室檢驗檢疫比例,同時大力推進從受理報檢到簽證放行全流程無紙化,按照相關規定在流程時限內完成檢驗檢疫和簽證放行工作,提高通關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
企業在享受便利措施的同時,其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也進一步壓實。報檢人辦理報檢手續時,需提供出境貨物發貨人或進境貨物收貨人出具的合格保證,檢驗檢疫機構通過審單和“雙隨機”抽批,具體確定檢驗檢疫方式和工作流程。在入境貨物實施審單放行后,可在1至1.5個工作日內即可辦完檢驗檢疫手續,預計將有八成入境貨物通過審單合格評定后直接通關放行,不再進行現場抽查和實驗室檢測,口岸通關效率將大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