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中心商務區獲悉,中心商務區針對在區域內注冊且經營期滿一年的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平臺、科技創新企業、科技服務機構以及經認定的其他科技創新機構推出《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二十二條政策措施》,根據企業對中心商務區的實際貢獻程度,給予一定的財政扶持。
據悉,該政策多項措施為全國獨有。這也是今年中心商務區繼促進影視文化、商業兩大產業發展后出臺的第三部專項產業促進政策。
7類企業可享專項扶持
據了解,該政策適用于科技產業中的科技創新載體平臺、科技創新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三大領域,在中心商務區內注冊、運營、納稅的科技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載體平臺、科技服務機構、眾創空間、信息服務企業7類企業,均可享受專項扶持。
該政策將對科技載體平臺、科技創新企業、科技服務等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對國家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的認定獎勵等;給予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外服務金額最高10%的補助等;對經中心商務區推薦申報,獲批承擔國家重大專項,且對中心商務區產業發展起到重大帶動作用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化項目,有區級財政配套資金要求的,按比例配套補貼,無區級財政配套資金要求的,按照國家支持資金額度,給予最高100%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此外,該政策還對科技創新企業及機構給予用房補貼不超過200萬元或300萬元等。
在專利支持方面,該政策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每件分別資助6000元、2500元。針對涉外發明專利,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等。
新政更注重激發企業創新性和自主性
中心商務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的制定更加注重對企業創新性和自主性的激發。
在支持眾創空間升級發展方面,該政策對國內外知名科研院所、大型技術領先企業在中心商務區設立以內部創業、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為主的技術領先型眾創空間,視其實際運營面積按照2元每平方米每天的標準給予開辦補貼等;對認定的創新能力突出、外源合作資源豐富的企業及機構設立的眾創空間,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運營補貼等;對眾創空間內的優秀入駐企業或項目,經認定,每個項目給予5萬-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等;對經認定的眾創空間公共研發服務平臺,按所購買(租賃)用于研發服務的設備購置(租賃)費用的30%給予補貼等。此外,對各類市場主體在中心商務區開展雙創峰會、論壇、會展等多種形式的活動,參照其舉辦活動實際發生場地租賃費用,按不超過50%的標準進行后補助等。另外,中心商務區企業牽頭組織成立各類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的經費補貼。為鼓勵眾創空間赴北京招商,眾創空間每年可指定不超過三名工作人員專項負責北京地區項目招商,報備后對其年內往來于家堡至北京南站的高鐵費用給予資助。
另外,自科技創新企業創建起五年內,對企業創始人股權轉讓收益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因股息紅利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中心商務區所得的部分,給予一定獎勵。對中心商務區內擬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擬在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給予總額500萬元以上的獎勵。中心商務區設立引導基金,通過跟進投資,按最高30%的股權比例,聯合創投機構對創新企業進行共同投資。同時,按照中心商務區鼓勵支持發展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對企業可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予以支持。
此外,經認定的科技創新企業,由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為其提供運營所需的咨詢等專業服務。
政策四大優勢
該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呈現出四大方面優勢:
一是鼓勵眾創空間升級的力度前所未有,不僅在眾創空間的開辦和運營過程中給予補貼,還將對吸納優秀企業入駐、推動科技創新、舉辦峰會論壇活動、牽頭組織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與北京創新創業資源協同互動的眾創空間給予獎勵;
二是對科企上市的補貼獎勵額度保持全國最高水平;
三是投資收益獎勵力度保持全國最高水平;
四是對各類科技企業的財政扶持獎勵比例保持全國最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