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外匯局濱海新區中心支局獲悉,近日,在外匯局天津市分局指導下,外匯局濱海新區中心支局為某大型央企成功完成首筆跨境融資業務備案,涉及金額2000萬美元。該筆業務是天津自貿試驗區首筆中資企業跨境融資業務,標志著天津自貿試驗區中資企業本外幣跨境融資全面放開,是天津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據外匯局濱海新區中心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擴大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的通知》發布后,外匯局濱海新區中心支局采取多項措施,積極推動政策落地,截至2016年3月末,濱海新區已有13家中資企業提出跨境融資意向。
據介紹,“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實現了外債宏觀審慎管理方式的突破,讓企業得到了更多實惠。一是破解中資企業境外融資難困境。新政允許中外資企業平等享有同等外債額度(目前為一倍凈資產),并在額度內自由開展境外融資,改善了以往中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實現了與外資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
二是提高資金使用的靈活性。新政取消了以往長期外債余額管理模式,統一了中長期境外融資管理方式,允許企業循環使用境外融資額度。同時中資企業融入的外匯資金可根據實際需求自主選擇辦理意愿結匯或支付結匯,進一步增強了資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了企業的財務成本。“以前中資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是不允許結匯的,如今中資企業的外債可以結匯用于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極大滿足了企業的資金使用需求。”外匯局濱海新區中心支局外匯業務處負責人說。
三是簡化審批流程。改變以往中資企業境外融資按融資期限不同須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外匯局審批的模式,由企業自主向外匯局申請簽約備案,進一步提升了行政審批效率與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在新政實施之前,中資企業的長短期外債須由發改委和當地外匯局進行審批,如今取消了之前的前置審批環節,中資企業可以在跨境融資額度內,自主開展境外融資。”該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