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中澳自貿協定20日生效 將分兩次降低關稅
發布日期:
2015-12-10
來源:
新華社
從商務部獲悉,中韓、中澳自貿協定將于12月20日同時生效。
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與韓國駐華大使金章洙12月9日在商務部交換外交照會,中韓雙方共同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
同日,我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馬朝旭與澳大利亞候任駐華大使亞當斯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悉尼就中澳自貿協定生效互換兩國外交照會,雙方共同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
中韓自貿協定于2012年5月啟動談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簽署。中澳自貿協定于2005年4月啟動談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簽署。中韓、中澳兩國領導人一直高度關注并親自推動協定的談判進程,多次表達強烈的政治意愿,對協定的談判和生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