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審批辦近日公布建立京津冀行政審批服務協同機制的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方案,京津冀三地將實現行政審批服務改革工作互動,辦事系統互聯,政務信息互通,審批結果互認。
建立審批服務改革協同機制
建立京津冀區域行政審批服務改革協調聯動工作機制,三地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改革的部門為成員單位,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和責任,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就審批標準、審批信息化、資格互認等重大改革問題進行研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會議紀要,把各項任務落實到人,確保重大的改革措施能在區域內共同推進。
建立一體化運行平臺機制
構建京津冀行政審批服務共享平臺,將三地政務網、行政審批服務網上辦事大廳、公民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等系統與該平臺進行對接,實現網絡互聯互通。制定業務數據交換規范,實現系統間信息共享、數據交換和業務協同。借助共享平臺,推行審批事項網上申報、受理、審核、審批。
建立區域聯網通辦機制
在構建京津冀行政審批服務共享平臺和建立京津冀統一審批服務標準的基礎上,京津冀區域內所有行政服務中心均設置聯網通辦窗口,不受地域限制地接受申請人的申請,通過審批服務共享平臺,將申請材料電子版推送到審批部門,審批部門完成審批后,再將結果推送到接件窗口,由接件窗口受審批部門委托向申請人發放相關許可決定,實現區域內聯網通辦。
建立服務信息共享機制
將京津冀三地的個人身份認證信息、企業法人身份認證信息、公民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行政執法信息、行政審批信息等全部整合,實現三地共享共用。市場主體在一個地區的信用信息、監管信息,同樣適用于其他地區,實施區域內統一的風險分類監管制度。在區域中任意一地取得的審批結果,在全區域范圍內均有效,無需再辦理相關許可,實現資質互認。
建立審批服務標準通用機制
對依法保留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實施標準,進行統一規范,并向社會公布,形成京津冀三地均認可、共用的一套行政審批辦理標準。制定京津冀三地行政服務中心統一使用的服務標準,對窗口設置、服務規范、政策解答等內容進行統一,讓申請人在辦事時切實體會到“三地如一地”,實現一體化、同城化、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