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發掘企業資信經濟價值,發揮信用管理在強化企業治理、提升司法效率、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正向激勵作用,近日,由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與產業創新發展局(以下簡稱“自貿區創新發展局”)起草的《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被保全企業白名單制度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經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同意并正式印發。
根據《試點方案》,符合條件的高資信企業可以依據白名單制度,申請納入被保全企業白名單。法院將結合實際情況,對白名單企業依法慎用訴訟保全措施,同時企業在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免交擔保金,直接通過其自身資信進行擔保。這將有效幫助企業把信用資源轉換為現實紅利,破解因財產保全產生的資金凍結占用、資產壓占、商譽受損等系列問題,讓企業“輕裝上陣”,增強優質企業做大做強的決心和信心,為促進企業健康長遠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前自貿區創新發展局與自貿試驗區法院在調研中了解到,新區部分重點企業涉訴被實施財產保全后,經營、交易受限,商譽受到損失,對其正常經營產生了不利影響。”自貿區創新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破解這一難題,自貿區創新發展局與自貿試驗區法院加強府院聯動,率先提出建立“企業自愿申報+片區審核推薦+管委會統籌發布+法院審慎適用”的被保全企業白名單機制,并起草《試點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各方意見,召開被保全企業白名單制度試點工作座談會,最終形成《試點方案》。
下一步,自貿區創新發展局將嚴格按照《試點方案》,會同各片區、聯動創新區、創新實踐基地篩選出首批白名單企業,讓誠信企業盡享政策紅利,引導企業不斷增強誠信意識,進一步完善自貿試驗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更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優質企業集聚,促進天津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同時,根據“被保全企業白名單”制度的運行情況,探索將適用范圍、適用區域進行拓展,持續擴大政策受惠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