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21年度十大影響性案例。其中,我國自貿試驗區宣判的首例涉無形資產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入選。
這是由我國目前唯一專業化審理融資租賃案件的法庭——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東疆融資租賃中心法庭宣判的天津市首例涉無形資產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認定了以電視欄目著作權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合同效力。
這例宣判不僅及時有效地回應了市場現實需求、為國家租賃產業整體發展提供了創新示范案例樣板,同時標志著天津自貿試驗區在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向前邁出了重要步伐。
在區域經濟發展的進程中,法治建設始終扮演著重要角色。法治不僅構成區域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它與經濟結合,成為區域經濟運行的“秩序”和經濟主體的行為規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對區域經濟的發展具有內在的激勵和約束功能,進而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制度性因素,逐漸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關鍵要素。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良好的法治環境是區域經濟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區域經濟健康、持續、協調發展的內生動力。

以服務天津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高層次開放、高品質需求、高效能治理為旨歸,在長效建章立制、服務特色行業、推進多元共治等方面,法治建設為天津自貿試驗區打造國際一流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展開了別具一格的“天津實踐”。
長效建章立制,完善頂層設計、引領規則之治
建立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中國共產黨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一項舉有全局意義的國家戰略和國家試驗。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在市場設施等“硬件”不斷完善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補足制度規則等“軟件”短板,并就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打通制度堵點先行先試。
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執行副院長董煜接受《上觀新聞》采訪時指出:“只有規則一致,政策和執行才能真正統一協同?!彼J為,產權制度是市場之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制度體系;準入原則是市場的天平;公平競爭是市場的基本游戲法則,要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社會信用是市場成長的土壤,要形成全覆蓋的信用信息網絡。
規則是奠定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自掛牌以來,天津自貿試驗區在制度體系、準入原則、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幾方面不斷建章立制,以立法呼應改革,為建設一流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制度體系方面,2015年4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并于自貿試驗區掛牌當天(2015年4月21日)開始施行。該《辦法》分總則、管理體制、投資開放和貿易便利、海關和檢驗檢疫監管創新、金融服務創新、發展環境、附則7章54條。
在國務院批準第二批設立自貿試驗區的三省市中,天津市率先出臺了專門促進和規范自貿試驗區發展的地方性法規。2015年12月2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該《條例》共8章58條,從管理體制、投資開放、貿易便利、金融創新、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營商環境等方面,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為天津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同時向國內外投資者展示了天津自貿試驗區堅持法治先行,努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形象。
以創新釋放發展動能,以法治賦予創新空間。天津自貿試驗區的法治化創新一直在路上。為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質量,《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修改)》被列入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10項地方性法規項目之一。
掛牌至今,國家部委和天津市相關部門在政府職能轉變、投資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等方面出臺了200多個支持文件,為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準入原則方面,2022年5月5日,“五一”假期后第一個工作日,天津自貿試驗區頒發全市首張確認制營業執照,天津運友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成為首個嘗鮮者。
簡化登記程序、減少申請材料、節約辦事成本──企業登記確認制在自貿試驗區試行,是天津通過法治化手段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

在全國率先實施“一顆印章管審批”,梳理公布《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和行政服務事項目錄》,自貿試驗區承接235項市級審批和服務事項,審批時限壓縮50%以上。在全國率先實施“一照一碼一章一票一備案一天辦結”,便利了企業辦事。在全國率先實施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最快3分鐘可完成企業名稱查重。實施審管分離模式下的“證照分離”改革,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問題。
國務院于2015年4月8日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推行外商投資準入產業的負面清單制度,包括對50個行業的122項特別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已對清單進行多次修改升級,特別管理措施由原來的122項減少至95項。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以來,辦理時限大幅縮短,大大提高了天津自貿試驗區投資便利化、規范化水平及透明度。
公平競爭方面,建設天津自貿試驗區法治地圖,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機制,推動形成“法律服務+政務服務+招商服務”三位一體綜合服務體系。圍繞國際商事法庭設立,研究提出有關涉外法律服務業聚集的相關措施,按照集中管轄申建思路,探索開展京津冀涉外案件協同審理等前瞻性研究。
社會信用方面,“以信用風險分類為依托的市場監管制度”在全國復制推廣,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辦法》和《天津市市場監管雙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辦法》。建立了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印發了《關于印發<天津市失信市場主體協同監管聯合懲戒措施實施程序>和<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措施目錄>的通知》,列入70項聯合懲戒措施。

金融審慎監管,加大對區內市場主體涉外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力度,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制定了《天津自貿試驗區金融業務監測管理制度》,規范了自貿試驗區金融業務事中事后監管程序和措施,加大對區內市場主體涉外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力度,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正如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胡建淼所說:“法治是公正之治、規則之治?!?/p>
“上醫治未病”。多年來,天津自貿試驗區強化源頭治理,通過一系列法治化舉措,不斷完善頂層設計,在推進、引領規則之治的公平性、規則之治的相互性、規則之治的持續性方面,日行不輟、篤行不怠。
圍繞產業特色集群,“法治先行、司法先行、法庭先行”
隨著我國融資租賃規模不斷擴大、融資租賃業務模式不斷創新,不僅越來越多地與實體產業融合發展,也逐漸向無形資產領域延伸。軟件、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作為租賃標的物,在行業內部一直飽受爭議,在現行法律法規尚不明確的情況下,無形資產融資租賃面臨著標的物適格性的挑戰。
東疆融資租賃中心法庭作為我國唯一一個專業化審理融資租賃案件的法庭,始終以前瞻性司法助力產業創新,在審理原告某融資租賃公司與被告某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明確無形資產可以作為融資租賃適格標的物。該案是天津市首例無形資產融資租賃判決,也是全國首例正面回應無形資產是否可以作為融資租賃適格標的物的判決,被評選為2021年天津市政法系統示范優案、2021年天津市十大影響性案例、金融審判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典型案例。

在本案涉及的無形資產融資租賃領域,東疆法庭將司法保障觸角延伸至訴前,在相關企業展業初期,即對行業創新業態加大關注,對無形資產融資租賃涉及的審判問題加強研判,深入研究無形資產融資租賃業務走勢,對展業企業進行走訪調研,論證此類業務法律實操層面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為企業展業提供穩定、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并在基礎上以調研形式明晰此類案件的審判難點及可融資性判斷、租賃形式、價值評估、租金、租期、合同權利義務、轉移登記備案等七大審查重點,不斷增強司法精準保障能力,以優質高效的司法水平助力產業優化升級。
包括東疆保稅港區融資租賃中心法庭在內,泰達金融中心法庭、北塘中關村科技園(互聯網)中心法庭、天津港中心法庭、中新生態城環境資源中心法庭、空港經濟區法庭等六大專業化法庭,精準對接天津自貿試驗區特色產業發展需求,以“區域+產業”方式命名,圍繞區域經濟產業結構發展,根據區域發展需要、治理需求和自身資源稟賦,實現專業化、精準化司法服務在法庭的提質升級。
作為我國北方首家自貿區法院,天津自貿區法院圍繞自貿試驗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建設需求,主動將法院工作融入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大局。自2020年1月1日履職以來,天津自貿區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6204件,審結案件40627件,為天津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和深化改革開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在區域經濟發展進程中,法治是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并逐漸成為關鍵要素。而司法是法治的中堅力量,是區域經濟法治化發展的重要保障。
1984年12月6日,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1995年,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成立;2009年11月,濱海新區經國務院批復設立,2010年1月10日,濱海新區法院成立;2014年12月,天津自貿試驗區經國務院批準設立,2019年12月24日,天津自貿區法院成立。區域經濟發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就到哪里。
天津自貿區法院著眼于區域經濟發展規律和實際,總結人民法庭專業化進程中專門化發展形成的寶貴經驗,在特定區域和優勢產業上實現“法治先行、司法先行、法庭先行”,有力推動了天津自貿試驗區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營商環境的法治化進程。
如今,天津自貿區法院一站式線上訴訟服務平臺、兩個體系、三大工程、四個平臺、五大機制、六大專業化法庭、七張靚麗名片、八類專業審判白皮書以及矛盾綜合化解機制等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為自貿試驗區法治化建設的靚麗風景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實名點贊”天津自貿區法院為自貿試驗區發展提供的優質高效司法保障。
在從“法庭本位”到“全鏈條法律服務體系”方面,這些具有天津自貿區法院風格的法庭工作機制、審判模式、法庭文化和專業品質,以其生動實踐探索了一條人民法院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法治化建設的“天津之路”。
推進多元共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
《人民日報》在“社會治理須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評論中指出,“共治”回答社會治理怎么開展的問題,即通過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實現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
以推進多元共治為抓手,在優化創新法律服務舉措方面,天津自貿試驗區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
天津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局與相關單位建立了廣泛深入的法治創新合作機制,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會同區司法局就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建立域外法律服務查明機制形成引智意向;與天津市貿促會、自貿區法院圍繞“訴仲調一體化”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簽署三方協同創新合作框架協議;會同區司法局與大有、張盈等律所就推動成立我市首家港澳聯營律所進行專題調研;走訪部分新區律所就政策兌現進行溝通和協調落實;與自貿區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中國(濱海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機構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等。自貿區法院、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局深化與五大開發區法治促進協作,共同推動各開發區產業創新部門、法制部門與各自貿專業法庭,建立“2+N自貿司法服務直通車”機制,為產業發展提供全鏈條司法解決方案。自貿區法院與東疆管委會共同打造東疆多元解紛共治中心,共有6家機構入駐,累計收案757件,調解成功95件,為法庭分流案件15%。打造金融多元解紛新模式,將糾紛化解前置到金融機構內部催收階段,突出“簡、快、省、優”。
成立天津首家“一站式法律服務”公信法律戰略合作聯盟。推動天津市公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市大公公證處、天津自貿區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公信金融調解中心等12家專業機構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共同成立天津市市首家專注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的專業組織——公信法律戰略合作聯盟,推動自貿試驗區法律服務共生發展,構建法律服務集群發展生態,為區域市場主體提供了一站式、全鏈條、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

加強商事法律服務方面,天津市仲裁委成立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仲裁中心和知識產權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設立天津自貿試驗區仲裁中心。中國貿促會(天津)自貿試驗區服務中心正式揭牌。設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建設全領域全鏈條“調、裁、審”一體化法治平臺。
此外,市高法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暨知識產權法庭。承辦全國檢察機關自貿試驗區檢察工作研討會,濱海新區檢察院成立自貿檢察室,負責審理區內各類案件,打擊懲治經濟犯罪,監督區內經濟主體訴訟活動。
……
天津自貿試驗區的多元共治機制,充分發揮各機構的專業優勢,做到案件糾紛“能調則調、適裁則裁、當判則判”,以最快速、最合理的方式化解糾紛,完善各機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營商環境的優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市場活力的釋放。
從最初經濟特區的“摸著石頭過河”,到目前全方位開放的自由貿易區,中國經濟在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中,尋求一條帶有中國特色的對外開放之路。2022年是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開啟之年,是全面建設美麗“濱城”、全力打造自貿試驗區建設升級版的提速之年。如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天津自貿試驗區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新課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李洪雷認為,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等方面,法治可以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這是一個充滿挑戰的時代,也是一個充滿希望的時代,更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
對于以為國家試制度、為地方謀發展為定位的天津自貿試驗區而言,持續打造國際一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天津實踐”,是她帶給所有利益相關方最大的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