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以及“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構建,天津自貿區作為改革創新的前沿,吸引了大批保理企業入駐。今年,天津自貿區將“建設天津商業保理創新發展基地”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出臺《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升級實施方案》,明確“以監管規則接軌國際+平臺信息整合+離岸市場打造”為主要思路,以離岸租賃、國際保理等優勢產業為切口,研究和推動發展離岸基金,為自貿區國際保理業務開展提供了先行先試的創新土壤、政策空間和發展前景。
天津自貿區法院堅持需求導向,成立國際保理業務專項課題組,及時跟進了解自貿區創新業態的司法需求,特別是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凸顯的對趨避收款風險、周轉營運資金、壞賬擔保、賬務管理、外匯穩定等迫切需求,通過與自貿辦、人民銀行及大企業調研座談,深入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風險及對策前瞻性研究,形成《天津自貿區國際保理法律風險及對策建議》調研報告,助力國際保理業務開展。
在詳細梳理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開展情況及政策,深入分析天津國際保理發展現狀及現實需求的基礎上,自貿區法院充分論證了天津自貿區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創新的緊迫性和可行性。通過審慎研判,對自貿區企業擬開展的四種國際保理業務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法律分析意見,并全面總結了保理人在應收賬款債權、信用、客觀原因及法律適用四個方面面臨的法律風險。還結合天津自貿區商業保理公司注冊情況及業務開展需求,就建立企業分級管理監管制度,完善國際保理同業共管機制建設,穩妥推進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等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下一步,天津自貿區法院將持續深入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風險及對策專項研究,在更大力度推進自貿區高質量發展上體現司法擔當,為打造自貿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