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天津自貿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年。1月28日上午,天津自貿區法院圍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司法服務保障作用,研究謀劃部署2021年工作,院領導及自貿區法院各業務庭負責人參加。
分管自貿區法院的孫長華副院長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審判質效發揮裁判導向作用、擴展涉自貿區多元化糾紛解決平臺、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加大工作成效宣傳力度、提高調研和司法大數據應用水平六個方面,對2021年自貿區法院工作提出系統謀劃和全面部署。各業務庭負責人立足各庭工作實際,以三年任務規劃為基礎,充分發揮各部門特點和專業化審判優勢,明確各自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馬越、宋克偉、曹更海、田學新四位院領導分別從政治引領、隊伍建設、理念創新、機制完善等多個方面對自貿區法院新一年工作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建議。
張長山院長指出,2021年自貿區法院要緊緊圍繞“新、特、優”做文章,增強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創新型、服務型的新時代全國一流自貿區法院”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新”就是要“站在新起點、樹立新理念、展現新作為、實現新跨越、再創新佳績”。“特”就是要結合天津自貿區發展定位和特征,走天津自貿區法院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道路。“優”就是要對標全國先進法院,政治要求高、考核指標高、服務質量高,通過高標準司法服務,使天津自貿區成為營商環境優選地、產業聚集輻射地。其中,“新”既是出發點,也是落腳點。“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期、全面建設宜居智慧美麗“濱城”的關鍵期、自貿區法院完成機構改革整裝再出發的新時期,是我們站立的“新起點”。徹底摒棄抱殘守缺,敢于打破常規,先行先試,凝聚自貿法院更加符合時代要求、法治精神和人民期待的發展理念、審判理念、智慧理念,是我們貫徹的“新理念”。“為擔當者擔當,為干事者撐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自貿區高質量發展、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智慧,是我們展現的“新作為”。優化審判資源配置,以協調提升“質效考核、營商環境、訴服2.0”三個平臺指標為抓手,爭當提升審判質效的排頭兵,是我們實現的“新跨越”。在體制機制建設、專業化審判、特色司法品牌打造、智慧法院建設等方面實現長足發展,為濱海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天津自貿區制度創新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更加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是我們創造的“新佳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