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天津市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結合保稅區實際,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一、 支持復工復產
1.加強防疫指導。指派專人指導完成企業復工復產準備,細化復工復產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以及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責任單位:社發局)
2.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支持醫用防護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醫用物資生產和原輔料企業復工生產、擴大產能,幫助企業解決恢復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人員、用電、運輸等要素保障問題,加速相關資質認定和手續辦理,推動企業開滿打足、釋放產能。對天津市認定的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擴大再生產,協調金融機構予以信貸安排,支持企業申報市級貼息政策。對于企業購買設備進行技術升級改造,支持申報市級技改政策。(責任單位:科工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二、穩定用工需求
3.鼓勵企業穩定職工隊伍。全面落實我市出臺的各項社險支持政策。對于不裁員的企業,其新招員工并繳納社保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用工補助。(責任單位:人社局、財政局)
4.給予中小企業公寓租金優惠。為穩定人員就業,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對租用保稅區所屬國有公寓的中小企業,自2月1日起免收3個月租金;對租用區內其他公寓的中小企業,自2月1日起給予承租方3個月租金50%補貼。按實際居住人數據實結算。(責任單位:服務中心、財政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
5.給予中小企業房租優惠。對承租保稅區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及公建配套菜市場,自2月1日起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保稅區區域內其他經營用房的“三必需一重要”( 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的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的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的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領域中小企業,自2月1日起給予6個月租金50%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涉及民計民生的大型超市、菜市場,單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租用保稅區區域內其他經營用房的其他中小企業,自2月1日起給予3個月租金50%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于在辦公用房補貼政策執行期的企業,本著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責任單位:財政局、其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6.落實減輕稅收負擔政策。全面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和我市出臺的各項稅收支持政策。(責任單位:保稅區稅務局)
四、加大財政支持
7.縮短政策兌現周期。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政策扶持力度,已與管委會簽訂投資協議并在扶持期內的,加快政策兌現頻次, “三必需一重要”領域企業按月兌現,其他企業按季兌現,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責任單位:財政局、招商局及其它招商部門)
8.支持平臺建設。在疫情期間,對落實防控措施及保障基本生活供應的工業互聯網平臺、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藥品及醫療器械流通、大型生活超市等平臺,經保稅區相關部門認定后,對平臺建設提升改造項目,給予新增軟硬件投資20%比例的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科工局、商務局、財政局)
9.給予財政貼息。經認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對2020年新增的專用于防疫產品研發、生產、采購、運輸、醫用等貸款,在鼓勵商業銀行實施貸款利率下浮政策的基礎上,再按商業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3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支持防疫重點企業擴大生產,保障防疫物資市場供應。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鼓勵商業銀行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保稅區財政按商業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10%給予貼息。對于已經享受專項貸款政策支持的企業貸款,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財政局)
10.支持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采購設備。對于“三必需一重要”領域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的,按照融資租賃額的1%給予采購企業補貼,單家企業補貼上限不超過100萬元。融資租賃公司為區內注冊企業的,再額外給予該租賃公司補貼0.5%,單家租賃公司補貼上限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財政局)
五、強化信貸支持
11.項目資金、信貸申請支持。支持將直接參與防疫的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納入國家疫情保障企業名單,積極幫助納入名單企業爭取國家、天津市的各項信貸支持。(責任單位:發改局、其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12.建立疫情期間銀政企更緊密的合作機制。組織發動區內重點銀行機構發出聯合承諾,鼓勵銀行機構主動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傾斜信貸資源,對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合理采取續貸、展期等政策,幫助企業順利渡過難關。聯合重點商業銀行機構,建立專門的金融紓困服務隊伍,開通企業金融服務的“綠色通道”,對企業反映的信貸需求和困難快速響應處理,精準高效地進行融資業務撮合,確保做到應貸盡貸、早貸快貸,保障企業特殊時期運轉。(責任單位:財政局)
六、優化企業服務
13.實行審批綠色通道,全面落實“網上辦、不見面”。對列入疫情防控相關應急項目清單的項目,納入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馬上就辦、信用承諾,24小時內辦結,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因前后置手續交叉不能按時辦結的,先開工開建,相關手續后補。對因疫情影響,已供應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繳納和開工、竣工期限,可自動延期,不再辦理續期手續。(責任單位:政務服務辦、規建局)
14. 推動提升口岸通關效率。空港口岸企業節假日免預約通關,提前申報、貨到放行,對冷鮮特快商品24小時驗放;推動兩步申報,匯總征稅等通關便利措施。完善疫情防控物資境外采購快速協調機制,設立防控物資進口快速通關“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物流區管理局、商務局)
15.強化涉企服務體系。依托“政企互通服務平臺”,不斷優化完善問題解決機制。實行戰區制網格化管理,及時、高效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突出問題。(責任單位:發改局、社發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市一級響應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國家、天津市和濱海新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參照執行,從優不重復享受。本措施中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和國家、天津市、濱海新區出臺相關文件另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